3月26日上午9点,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举行,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近1200位选委陆续来到设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的主投票站,以无记名方式投票。上午11点投票正式结束,随后即在位于香港会展中心内的中央点票站进行点票。根据最新计票结果,林郑月娥得票已超过选举条例规定的600张有效选票,在选举中胜出。
△投票结束,进入点票环节
△结果出来之后,现场民众欢呼
本届行政长官选举共有三位符合资格的候选人,他们的选票排名次序为:曾俊华(1号)、林郑月娥(2号)、胡国兴(3号)。
△投票开始前,三位候选人与媒体见面。前排从左至右分别是胡国兴、林郑月娥和曾俊华。
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强调,投票是不记名和以保密形式进行。根据法例,选票上不会印上任何号码,而投票站人员不得记录任何选委获发哪张选票;选举委员有权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投票选择。选举委员获发选票后,须独自进入投票间填划选票,然后将选票向内对折及投入投票箱。
首轮投票于上午11点结束,点票结果随后公布。如有必要进行多于一轮投票,第二轮投票及第三轮投票将分别于当日下午2点至3点及晚上7点至8点进行。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当一名候选人在任何一轮投票中取得超过600张有效选票,该候选人即成为此次选举的胜出者。胜出者成为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后成为候任行政长官,在7月1日正式宣誓就职。
据新华社报道,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于今年2月14日开始接受提名,提名期至3月1日结束。一名候选人必须获得不少于150名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签署提名,每名选委会委员只可以提名一名候选人。
提名期结束后,曾俊华、林郑月娥、胡国兴三人获得足够有效提名,成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的候选人。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负责选举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的选举委员会共有1194名委员,他们从26日上午9时至11时陆续到位于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的主投票站及其他投票站进行无记名投票。
根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在有三名候选人竞争的情况下,如果有任何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取得超过600张有效选票即当选。否则,取得最高票数和第二高票数的候选人将进入单一轮投票,其他候选人被淘汰;如在第一轮投票仲出现同票情况,则需进入下一轮投票,直至有一名候选人取得超过600张有效选票,或投出两名候选人进入单一轮投票。
单一轮投票只进行一次。在单一轮投票中,如有候选人取得超过600张有效选票则当选,否则选举主任将终止选举程序,重新进行提名及投票。
1996年12月,董建华在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2002年2月,董建华在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中自动当选。
2005年举行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是为了选出新的行政长官以接替原第二任行政长官的余下任期。曾荫权在此次选举中自动当选。香港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于2007年3月举行,曾荫权在选举中胜出。
2012年3月25日,梁振英在香港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中当选。中央人民政府于3月28日任命梁振英为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于7月1日宣誓就职至今。
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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